近日,在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发生的疑似“两女子插队被制止当场发飙”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随着事件的不断传播和发酵,两名当事人的头像也被做成讽刺漫画、表情包大肆流传,更有商家将两女子的漫画做成车贴售卖。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4月30日晚6时许,浙江金华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明清宫苑景区的一个检票口,游客们正在排队检票入场,一名年长女子和一名年轻女子,疑似插队排到了一名年轻男子所在的队伍中。年轻男子对两名女子的行为产生了不满,拉扯了年轻女子的背包带。两名女子情绪激动,出言对年轻男子进行指责。事发后,当事人在社交平台上用“莫名其妙被扣帽子”的新账号进行回应,称“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事实”,介绍了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并认为网络暴力比情绪失控更可怕。有网络大V发表评论称,把这段视频放到网上传播已经不对了,对当事人进行漫画式羞辱更不应该。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所孙可律师表示:“我国《民法典》第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事件当事人不是公众人物,只是普通人,即使是卡通的车贴,也有一定的分辨度。制作恶搞表情包、售卖车贴等行为,是在刻意丑化普通人形象,这已经不是针对事件本身的正常评价,而是网暴。这类车贴已经侵犯肖像权,走向了负面的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