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坏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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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5/14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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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额补充保险费征缴

大额补充保险每人每年元,1月份出具缴费核定单时与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包含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报销12万后进入大额补充保险,大额补充保险报销已实行出院即报,最高可支付51万元。

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

个人账户按以下比例划入:

在职职工按照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的2%划入;退休人员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按照保定市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

三、参保职工门诊待遇

自年1月起,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年报销支付标准: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元;在职职工*策范围内报销支付比例为50%,每年最高报销支付元;退休参保人员*策范围内报销支付比例为60%,每年最高报销支付0元。

四、参保职工住院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为:医院第一次住院元,第二次元,第三次及以上元;医院分别为元、元、元;医院分别为元、元、元。统筹医院的起付标准执行医院的起付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为: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统筹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策范围内报销支付比例:医院91%;医院88%;医院在职职工83%,退休职工88%。门诊急诊抢救与住院不间断的,视为一次住院;转院过程在3日内完成的,可视同一次住院,执行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省域内入院前3天、省域外入院前5天和本次入院疾病相关的门诊检查化验费用并入本次住院费用。参保人因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在不转院的情况下,需要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化验的,其费用并入患者本次住院费用。

医保目录中甲类药品和甲类诊疗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支付;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先自付5%,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国家谈判药品中抗肿瘤药品先自付2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参保职工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因未备案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先由本人垫付,并应在出院后6个月内及时到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窗口(地点:行*审批服务大厅二楼南)办理手工报销结算手续,超过1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住院的医疗保险待遇。回本地手工报销结算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住院票据原件(机打票据,手写无效,加章);②住院费用明细单(汇总明细,加章);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章)(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机记录、介入治疗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④诊断证明书(加章);⑤患者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市外卡需注明开户行)。

其他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详见《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具体-

四、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策

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1、阻塞性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气肿)、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神经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严重功能障碍)、4、循环系统疾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肌病,心肌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5、慢性肝炎活动期(慢性中重度病*性肝炎)、6、肝硬化(肝硬化)、7、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8、泌尿系统疾病(肾病综合症、慢性肾衰竭、慢性肾炎)、9、消化系统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10、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11、高血压病(合并严重并发症)、12、免疫系统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13、血液系统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14、恶性肿瘤(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15、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16、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病)、17、股骨头坏死(股骨头坏死)、18、干燥综合征(干燥综合征)、垂体瘤(垂体瘤)、19、原发性肺纤维化(原发性肺纤维化)、20、动脉硬化闭塞症(动脉硬化闭塞症)、21、重症肌无力(重症肌无力)、22、癫痫病、23、活动性结核病。

门诊慢(特)病报销起付金为每年元,起付金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0%,按病种实行限额管理。同时患以上两种及两种以上病种的(复合病种),以所评病种中统筹支付最高者为准,每多一个病种统筹多支付元,统筹最高多支付1元。

从年7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实行自主网上随时申报、定点医疗机构评审认定。申报人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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